巴彦淖尔市2025年度(第二批)普通国省道公路养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巴彦淖尔市2025年度(第二批)普通国省道公路养护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编报2025年普通国省道养护工程建议计划的通知》(内交公路函[2024] 808号)文件列入计划,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项目法人(招标人)为巴彦淖尔市公路养护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巴彦淖尔市2025年度(第二批)普通国省道公路养护工程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约20958万元,共包括2个工程项目(详见标段划分),总里程约173.887公里,公路等级:S213线为三级公路,S311线为二级公路。
2.2勘察设计周期: 自签订勘察设计合同起施工图勘察设计不少于180个工作日或招标人另行约定的周期。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数据如下表:
标段编号 | 标段范围 | 设计深度 | 主要工程内容 |
YHSJ-1 | S213线K0+000-K50+000(乌拉特中旗境内) | 施工图勘察设计 | 包括技术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及设计文件的编制汇总,提供技术交底、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包括招标图纸、招标清单编制、标段预算编制、参考资料等)、建设过程中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后续服务工作,配合交竣工验收等。 |
S311线K167+595-K291+482(乌拉特前旗境内) | 施工图勘察设计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相关事宜
3.1本次勘察设计招标邀请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有效的单位申请投标,且在人员和设备等方面均能满足本项目勘察设计的要求,并具备下列条件:
3.1.1资质要求
①YHSJ-1标段: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行业设计(含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
3.1.2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设计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注: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设计企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截止期以投标截止月为准;若不足三年以成立年月开始计算)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投标人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书为准),不得参加投标。
3.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工作细则》和《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允许围标、串标、转借资质、行贿等违法行为,如投标人存在上述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否决其投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
3.8分包: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4.1领取时间:2025年02月07日至2025年02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4.2领取网站: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9443/tpbidder)获取招标文件。
参加该项目的投标企业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进行注册,自行获取招标文件,未经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工程交易系统(******:9443/tpbidder)
4.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现场踏勘和阅读招标文件后的问题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出,招标人予以答复。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3月5日上午9时30分,开标地点为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及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巴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本项目开标采用线上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地点为一张网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9443/BidOpening/bidhall/default/login.html),投标人无需现场投标,投标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一张网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9443/BidOpening/bidhall/default/login.html)参加项目开标会议。因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导致投标文件不能解密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需提交投标保证金YHSJ-1标段:人民币6万元;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7、评标办法
7.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
7.2本项目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及附件。
8、监督部门
名称:巴彦淖尔市公路养护中心纪委
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
邮编:015000
电话; ******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巴彦淖尔市公路养护中心
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
邮编:015000
联系人:董先生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永泰城C座写字楼17A22室
联系人:李谦
电话:0471-******/******
邮编:010000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项目 | 标段 | 资质等级要求 |
法人资格 | 所有标段 | 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副本); |
资质等级 | 所有标段 | 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行业设计(含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 |
基本账户 | 所有标段 | ******银行账户许可的通知》(银发【2019】41号文)的规定,对于不再核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试点地区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但应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从业名录审查 | 所有标段 |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注: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标 段 | 业绩要求 |
所有标段 | 本次招标不对业绩设置最低要求。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号 | 信 誉 要 求 |
所有标段 | 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指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截止期以投标截止月为准;若不足三年以成立年月开始计算)无行贿犯罪行为(以投标人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书为准)。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号 | 人员 | 最低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所有标段 | 项目负责人 | 1 | 1、本单位自有职工(以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1月至今连续6 个月或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或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为准),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至少1项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勘察设计工作。【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人员履约信息、个人业绩或“工程量描述”等公开记录的信息为准】; |
技术负责人 | 1 | 1、本单位自有职工(以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1月至今连续6 个月或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或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为准),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近5年内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过至少1项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勘察设计工作。【以“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资历表”中填写的经历为准)】; | |
勘察负责人 | 1 | 1、本单位自有职工(以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1月至今连续6 个月或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或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为准),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近5年内作为勘察负责人主持过至少1项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勘察设计工作。【以“拟委任的勘察负责人资历表”中填写的经历为准)】; | |
设计负责人 | 1 | 1、本单位自有职工(以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1月至今连续6 个月或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或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为准),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近5年内作为设计负责人主持过至少1项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勘察设计工作。【以“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资历表”中填写的经历为准)】; |
评标办法
(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①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在上一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勘察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较高的优先; (3)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较高的优先; (4)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金金额较高的优先; (5)《接收投标文件登记表》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本次招标以在系统中上传投标文件时间为准)。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c.投标函签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交易平台要求使用电子签章除外),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并在投标截止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前。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交易平台要求使用电子签章除外),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并在投标截止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前。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 (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投标文件加密、上传、解密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加密、上传、解密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如有)。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1) 技术建议书: 45分; (2) 主要人员: 25分; (3) 业绩: 10分; (4) 履约信誉: 10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1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交易平台中填写的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四舍五入”精确至个位数(元)]: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除上述情形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
续上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1]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45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工作思路 | 10分 | 对项目理解和总体工作思路基本可行,得6分;对项目理解深入、细致,方案设计资料详实、总体工作思路清晰合理,加0~4分,满分为10分。 | |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10分 | 对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基本满足要求,得6分;认识和对策优良,加0~4分,满分为10分。 | ||||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10分 |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关键技术问题基本合理可行,得6分;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关键技术问题合理到位,加0~4分,满分为10分。 | ||||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 | 5分 | 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基本合理可行,得3分;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合理到位,加0~2分,满分为5分。 |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10分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基本合理可行,得6分;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到位,加0~4分,满分10分。 | ||||
2.2.4(2) | 主要人员 | 25分 | 人员资格 | 25分 |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得15分。 (2)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每有1人加1分,最高得4分。 (3)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基础上,项目负责人每增加1项近5年内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的施工图勘察设计工作业绩加3分,本项最多加6分。 | |
2.2.4(3) | 评标价 | 10分 | ①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②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四舍五入”精确至个位数(元)]: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等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④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⑤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第三步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取值为10分; 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取值为0.2分; 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取值为0.1分。 评标价最低得分值为0分。 | |||
2.2.4(4) | 其他因素 | 业绩 | 10分 | 近5年已完成类似工程业绩 | 10分 | 近5年内每完成1项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的施工图勘察设计工作业绩得5分,本项最多得10分。 |
信誉 | 10分 | 履约信誉 | 10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满分10分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2.4************************委员会未在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2.1条补充: 投标文件中对于签字盖章的要求以交易平台的要求为准,招标文件中要求签字盖章的位置签盖交易中心电子印章予以承认。(如遇无法签盖交易中心电子印章的情况,可自行打印签盖并扫描上传)。 3.1.1条补充: ******委员会还应查询以下网站对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应查询的信息如下: (1)“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核实;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投标人股东信息进行核实; ******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优先获得投标报价较高的标段的中标资格。 |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委员会按******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委员会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委员************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委员会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注①:“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明确评标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详细列明全部评审因素、标准,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1] 招标人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各评分因素及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并对各评分因素进行细分(如有)、确定各评分因素细分项的分值,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合计应为100分。各评******************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