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公交车报废处置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项目编号:NBITC-******8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5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14 | 废车辆购置费用支付方式: 1. 合同签订后10日内一次性付清。 招标人向中标人开具税率13%的租赁费增值税发票。 | 废车辆购置费用支付方式: 1、发票开具时间为出具所有车辆报废证明、车辆销户证明、电池流向证明后,10个工作日内开具普通发票; 2、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出具的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对应批次车 辆款项。 |
2 | 第四部分 招标需求 三、商务要求 | ★1.废车辆购置费用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10日内一次性付清。 招标人向中标人开具税率13%的租赁费增值税发票。
| ★废车辆购置费用支付方式: 1、发票开具时间为出具所有车辆报废证明、车辆销户证明、电池流向证明后,10个工作日内开具普通发票; 2、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出具的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对应批次车 辆款项。 |
3 | 第五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四、付款方式 | 1.合同签订后10日内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合同款项。 2.甲方向乙方开具税率13%的租赁费增值税发票。 | 1、发票开具时间为出具所有车辆报废证明、车辆销户证明、电池流向证明后,10个工作日内开具普通发票; 2、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出具的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对应批次车 辆款项。 |
4 |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8.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1 | 废车辆购置费用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10日内一次性付清。 招标人向中标人开具税率13%的租赁费增值税发票。 | 废车辆购置费用支付方式: 1、发票开具时间为出具所有车辆报废证明、车辆销户证明、电池流向证明后,10个工作日内开具普通发票; 2、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出具的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对应批次车 辆款项。 |
更正日期:2025年05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其他内容不变。
四、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574-******
异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574-******
******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
联系人:陈洋、夏伟立、严锋
联系电话:0574-******、0574-87128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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