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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顺县美丽圩镇建设项目(二期)——10镇人居环境提升、光伏发电、基础设施及相关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丰顺县美丽圩镇建设项目(二期)——10镇人居环境提升、光伏发电、基础设施及相关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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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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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顺县美丽圩镇建设项目******居环境提升、光伏发电、基础设施及相关配套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209-441423-04-01-231243

投资项目名称

丰顺县美丽圩镇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丰顺县美丽圩镇建设项目******居环境提升、光伏发电、基础设施及相关配套工程施工

标段(包)名称

/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全电子化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

实施地点

丰顺县北斗、建桥、大龙华、黄金、龙岗、潭江、汤南、八乡山、砂田、小胜

10个镇

资金来源

主要为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上级补助资金及本级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

构成

主要为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上级补助资金及本级财政资金

招标范围及

规模

1.北斗镇美丽圩镇建设项目(庆瑶村北河大桥旁停车场及光伏建设工程面积约400平方米等);2.建桥镇美丽圩镇建设项目(新建农贸市场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建设8间烤烟房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等);3.大龙华镇美丽圩镇建设项目(新建光伏发电基地约5300平方米,路面铺柏油面积约20700平方米等);4.黄金镇美丽圩镇建设项目(新建旅游驿站3座,面积约594.06平方米等);5.龙岗镇美丽圩镇建设项目(建设光伏发电面积约10000平方米等);6.汤南镇美丽圩镇建设项目(建设停车场约2500平方米,加建光伏停车棚约1500平方米等);7.八乡山美丽圩镇建设项目(逐步完善镇污水管道建设约5180米,沥青铺设约7850平方米,新建快充充电桩约6套,建设冷链物流仓库约70平方米、新建平安视频监控设备约15套等);8.砂田镇美丽圩镇建设项目(改造圩镇现状停车位约100个,新增新能源快充充电桩约50个等);9.小胜镇美丽圩镇建设项目(沿镇区坚真碧道建设光伏长廊,长约1.93公里等);10.潭江镇美丽圩镇建设项目(新建镇区自来水厂约5000平方米,新建充电桩约20个等)。具体招标人发出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招标范围

按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工期

640个日历天。(签订合同后,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开始计算)

招标控制价

******3.60元(含暂列金额******.00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出具)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以上)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以上)资质。

注:1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

2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5〕187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4、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①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截止开标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②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为建筑工程类(含市政工程)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③投标人拟派的专职安全员(即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即安全管理人员)互不兼任且不为同一人。

6、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信誉要求:自2024年10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提供投标人信誉承诺书)。

8、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市政或建筑施工任务一方的为牵头人,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见附件一)。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如联合体成员所承接分工的工作内容为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则资质等级要求以资质等级低的一方为等级标准。参加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ggzy-portal/index.html#/441400/index)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

开始时间

发招标公告

之日起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5月26日18:00时

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

2025年5月28日

08:30时止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55280******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携带资料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2、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55280******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在线进行解密。

开标时间

2025528

0830

(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开标地点

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服务中心对面)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在各媒体发布的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的为准。

招标人

******建设局

联系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顺和路51号

招标人联系人

郑先生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

张工、刘工

联系电话

************

招标监督机构

******建设局

联系电话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接受投标邀请和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招投标时间安排表

 

丰顺县美丽圩镇建设项目******居环境提升、光伏发电、基础设施及相关配套工程施工

网上邀请(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发招标公告之日起2025 5  26  18:00 时止

网上质疑截止时间

2025 5  17  18:00 时止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025 5  28  08:30 时止

2025 5  28  08:30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任选其一)

在线解密时间:自招标代理在系统点击公布投标人后60分钟内(默认解密时间的起终止计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投标人代表现场解密时间:2025 5  28 08:45时至09:30时止

定标时间

在定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召开(具体时间由招标人另行通知)。


附件一: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为联合体成员方。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方将依照下述分工原则,就各方的具体工作范围和相应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另行签订协议或合同,并报发包人。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分工内容: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分工内容: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分工内容: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注: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填写及盖章。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如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个数少于3家,相应盖章的位置可用“/”代表,不用重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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